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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扬中市人民医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扬中市人民医院   2017-12-2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现结合我院实际,制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建立医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构建我院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综合措施,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方案


  1.构建医院文化建设促进机制


  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我院医务人员的基本准则。找准核心价值观同医疗卫生工作的结合点,弘扬医务人员“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道德风尚。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和制度保障,使之转化为医务人员的道德标准和实际行动,全面提升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增强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2.构建先进典型示范为主的正向传播体系


  通过打造医院环境,传播理念文化,加大我院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发掘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引导社会从医务人员的“凡人善举”中体验崇高、增进理解、增强互信,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安全感。深入开展向卫生计生系统“医德标兵”和“医德之星”等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通过正向激励提升医务人员的奉献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3.构建党纪条规为内容的法治素养提升体系


  坚持以法纪教育为根本促进行业自律,把行风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列为医务人员执业活动必修课。落实新任管理干部、新任科室负责人廉洁谈话制度,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组织对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医务人员的自觉意识和习惯行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专题片等活动,引导医务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4.完善规章制度约束机制


  (1)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任期目标考核、绩效考核指标、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评激励,将行风建设与管理作为常态指标纳入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范围。


  (2)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建立由职能部门、专家共同组成的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等管理委员会,确立监督部门,赋予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职权,完善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程,定期开展活动,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对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疫苗采购、设备采购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录制定等重大事项由各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没有经过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实施。


  (3)建立岗位规范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职责,制订工作规范和流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过程留痕、可以追溯。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落实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合理”规范,促进临床诊疗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制定抗菌药物、辅助药物、营养性药物、高值医用耗材等临床使用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内部多部门联合的预警监控体系,完善预警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健全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自费药品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


  (4)建立行风考核管理制度


  加强行风工作的检查考核,重点对药品、设备、耗材、后勤物资招标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将医德医风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中,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管理;重视处方点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处方权授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优秀人才评选等重要依据。把对药品、医用耗材超常预警情况作为对个人考核、科室考核的常规指标,与个人、科室年度考核挂钩。


  5.构建行风建设监督制约机制


  (1)实行采购权和使用权的适度分离


  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针对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不同分类和特点,灵活采取招标采购、议价采购和挂网采购等方式实施集中采购,实现保证质量安全、满足临床需求、降低虚高价格。


  (2)实行使用权和监督权的分离


  医务科负责监督管理抗菌药物、肿瘤药和治疗辅助药、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统计药占比、耗材占比;统计重点管理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的使用率、使用金额。对使用量异常增加、使用率连续位居前列的品种,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定期组织专家对住院病历实施专项点评,重点抽取医院确定的重点管理品种、临时采购品种和使用率、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耗材使用病历。


  (3)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分级赋权、固化路径、精细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出入库管理、使用量、使用金额的统计分析以及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等功能,实现过程控制和处置管理。使用防统方软件对信息统计行为实时监控,防止非管理目的的统方行为。


  (4)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自查自纠


  围绕药品、耗材、检验试剂和医用设备等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形成《扬中市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5)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科学设置评价指标,通过第三方回访、网络评价等方式,客观听取患者意见,接受患者监督,落实整改;坚持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听取患者意见,持续改善服务;畅通行风案件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邀请行风监督员加强行风监督,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通报行风监督工作情况、收集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


  6.建立行风问责工作机制


  (1)对责任科室的问责


  对查处的行风案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任科室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2)对责任领导的问责


  对案发科室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任期内连续发生多起行风违法案件的,对科室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免职处理。


  (3)对责任人的问责


  对于违反“九不准”规定,发生轻微行风案件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及评聘职称资格、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理;对多次收受或者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的,尚未达到刑法规定数额的,给予解聘或吊销资格等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违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行贿企业的问责。


  对药品、医用耗材使用超常、异动和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给予警示警告、限量采购、限制或暂停使用、直至终止购销关系等处置。


  7.强化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院的中心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抓问题整改、抓工作落实、抓长效机制常态运行,确保长效机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考核。


  把行风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中之重,认真扎实推进,开展监督检查,把日常考评和重点考核检查结合起来,用检查传导压力,推动行风长效机制和制度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各项制度,推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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