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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扬中市人民医院肠道传染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扬中市人民医院   2018-08-30

  为更好地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及时隔离,防止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发生较大范围内流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扬中市霍乱病防治预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方案。


  一、建立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成立肠道传染病防治指挥组、


  救治医疗组、救治护理组、消毒隔离组、疫情监测报告组5个工作组。


  1. 肠道传染病防治指挥组


  组 长:朱进华


  副组长:瞿彩平 蒋纪祥


  组 员:胡红云 杨 彬 刘 刚 王 敏 翟颖斐


  傅同圣 陆国顺 王巧芳 何 云


  职 责: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院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 肠道传染病救治医疗组


  组 长:孔凡荣


  组 员:王成文 方霞明 徐荣生 崔桂平 钱 钧


  姚圣华


  职 责:负责肠道传染病人的诊断、治疗工作。


  3. 肠道传染病救治护理组


  组 长:赵红娟


  组 员: 赵爱武 陈小莉 王玉兰 李 艳 徐 霞


  韦 静 朱建敏 陈 云 吴美娟 潘 俊


  陆 叶 何 文


  职 责:负责肠道传染病人的护理工作。


  4. 肠道传染病消毒隔离组


  组 长:翟颖斐


  组 员:张祥美 赵红娟 王春娥


  职 责:负责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消毒隔离方案的制定,措施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5. 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组


  组 长:王巧芳


  组 员:杨爱华 张朝霞 苏 剑 侯 艳


  职 责:负责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霍乱病2小时内上报。


  二、认真做好病人粪便采样检验工作,确保早期诊断,严防误诊、漏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三、规范救治措施,确保抢救成功。坚持腹泻病归口诊治,全体医护人员接受肠道传染病知识培训,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认真做好登记及粪便采样送检工作。患者静脉补液的量与速度应依据失水程度、病情轻重作出正确判断,适当选用抗菌药物,如SMZco、环丙沙星等,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密切监测肝肾功能、血生化,及时纠正休克、心衰等严重并发症。


  病人症状消除后,粪便培养达到解除隔离的标准方可解除隔离。


  四、认真做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工作。


  1.医院建立感染科肠道专科门诊,若有霍乱可疑病例,应暂时在肠道门诊单间隔离观察。待确诊后再收住感染科隔离病房,以免交叉感染。


  2.确诊病例可收住同一病室,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分室隔离。


  3.住院后原则上不留家属陪伴及探视,必要时只限一人,应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4.与霍乱病人接触的医务人员应口服强力霉素或氟哌酸,以达到预防目的。医务人员入病区要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鞋,进专用病房时加穿隔离衣。诊疗护理病人后,离开病室时按隔离技术先消毒双手,脱掉隔离衣、帽、口罩、鞋后再消毒双手,下班时淋浴后回家。皮肤破损的工作人员应停止诊疗该病人。


  5. 病室门口设立专用隔离衣、快速手消毒液,室内专用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每接触一个病人消毒双手一次,然后再接触另一个病人。


  6.所有检查、治疗、操作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治疗时均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7. 病人所用的牙刷、牙膏、梳子等生活用品均须专用,饮食由工作人员分发,餐具用后严格消毒。


  8. 病室内桌面、台面、窗台、2米以下的墙壁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次氯酸擦一次,病室空气每日紫外线消毒二次,每次30分钟。


  9. 病人的便器、痰盒、分泌物、排泄物、生活用水均应严格消毒处理。所有垃圾均按医疗废物处置,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封装,统一由专人收集处理。


  10.病人出院后病室内一切用物均应分类按原则进行消毒处理。


  五、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1. 发现霍乱病例立即向总值班、保健科科长、分管院长及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其他肠道传染病按要求及时上报。


  2. 联系电话


  总值班电话:88367120(由120转总值班)


  保健科科长电话:13952983698


  分管院长电话:18912118188


  疾控中心电话:白天88221425 夜间88221447


  六、舆情公布:本院无权对外公布信息,舆情由上级行政部门负责对外公布,我院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私下议论,接受媒体采访必须经医院党办、市疾病控制中心批准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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