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医院于2021年9月7日对“微波治疗仪供应与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磋商,现将磋商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微波治疗仪供应与服务
数 量:壹套
第一选择供应商:镇江宏和生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到扬中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511-88355133)。邮件或投递形式不予受理。
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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