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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院内公开招标公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项目)
扬中市人民医院   2024-03-19

项目概况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扬中市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指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公布工作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须委托第三方安全处置,现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公司。

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

服务期:三年,如有严重失误或违规处理,可解除服务协议另行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采购方式:询价,最高价中标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付款方式:乙方中标后向甲方交纳5000元保证金,年底再根据双方确认签字的转运单据重量核算费用。支付方式为现金或对公账户转账交纳到我院财务科。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及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根据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公布工作通知》相关文件,江苏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推荐名单。

2)江苏省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利用”等相关内容。

3)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有关法规制度,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在江苏省内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如土地证明、房产证明等;或租用场地证明,租赁期自申报当日起不少于3年),有与输液瓶(袋)收集、贮存、加工、利用规模相应匹配的设施设备以及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并设置明显的界线和标识。企业致力于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提高回收利用能力。

5)、输液瓶(袋)无露天堆放现象,与其它废塑料、废玻璃等分开存储、加工。

6)、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输液瓶(袋)来源去向可追溯。

7)、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8)、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9)、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扬中市周边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业绩,不低于三家医院的合作(不低于本院级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 3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扬中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间:具体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点:扬中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投标人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中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235号

2、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力中

电 话:1395127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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